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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管理制度 篇一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班组应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主管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的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要保证“三同时”的实施。
第八条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进行整改,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准其上岗操作。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三条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
第十四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有相应保护设施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八条 车间生产设备、产品存放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九条 车间厂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非生产作业,进入车间施工作业时,须到生产技术部或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动火证,要有公司安保消防人员在场监督,方可作业。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使用地和贮存点,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公司安保消防人员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三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五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年不少于二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九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三十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 2、重伤。 3、死亡。
第三十一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3、事后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三不放过”;
4、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领导、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 ……此处隐藏6799个字……都能满足总体工作目标的需要,具体做法有以下三点。
一是建立起一套面向事情的组织结构,实现事有专责,技能互补,梯队分担,解决工作所需技能、工作进度问题,具体作法是把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列出来,然后再根据分工挑选适当的人来完成,可以一人多责,也可以一人单责多事,也可以专人专事,然后再根据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安排梯队。对于一个项目而言,首先根据项目情况挑选一个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计划)、质量、成本等负责,挑选人员分别对沟通协调、需求及规划、设计开发、测试负起责任来,也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需求和设计开发,测试也有兼任的时候,然后约定好不同工作、不同人之间的边界和相互的交互信息,如需求要由一个售前兼任,则一定要约定好需求和设计之间的接口,需求与测试之间的接口。然后搭建梯队来分担工作量,保障工作时间,一个工作只能有一个负责人,根据工作量及难度,再搭配工作经验少、技能较为不熟练的员工,形成梯队,出现问题要找具体负责人和总负责人。对于一个产品而言,则应指定唯一产品经理,对此产品的改进、营销等方面负责,然后再在技术部指定一个技术小组,偏向于本产品,技术小组负责人对本产品的技术负责,再指定一个测试负责人,对本产品的测试负责,然后约定好大家相互的边界和产出,互相对本职工作负责。这里边有一个问题是一般来说很难把职责划分得那么清楚,在公司和团队比较小、业务不成熟时,每个人都应该是问题的提出者、改进的发起者,这种情况一般要把人的工作职责定得宽泛一些,把这些作用让他都发挥出来,例如设计和测试都有对需求的反馈,应该把这些指责也都加进去,并在产出中指定,如果有异议,可由项目经理和人力直管经理来评审。
二是要建立起一套管控制度,内容包括目标、范围、计划(工作流程)、关键产出等所有影响工作成果的关键因素,通过项目周报个人周报制度,实现对工作进度、效率的监督,实现进度、成本及质量的平衡。管控人员应该以部门经理为主导,建议成立一个兼职的 QA 组,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确保工作结果能够符合预期目标,同时也能让大家都得到进步,形成一致的工作习惯。评审应首先确定衡量标准,根据标准来确定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根据每次评审结果来反馈修正标准,评审方式应尽量是当面的,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可提前把电子文件发出,以提高效率,并尽量在会议上听取不同意见,并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会议一定要形成确定的结论,并指出后续改正办法。整体人员管理建议采用每周例会制度,每周五晚上召开例会,安排下周工作。例如项目管理,则由部门经理、测试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项目经理组成 QA 小组,由大家提前把方案发出,大家限时答复,然后召开会议,把意见说清楚,在会议上形成结论执行。
三是要建立起一套经验积累和技能培训制度,把以后工作中还会遇到的方法和经验都积累下来,形成模板、组件、方法等,争取在类似工作中重用,对于每个项目都会用到的公共工作,例如开发框架、文档模板、实施流程,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人员去完成经验积累,并保证能够人走茶不凉,并对所有人员在空闲时间进行培训,保证能够应用,培训既包括外部组织的培训,也包括员工之间相互的培训,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发挥梯队的相互学习作用。例如项目工作,可以把对实施流程的积累、文档模板的积累、开发框架的改进和积累都列为工作中的一部分,必须加以反馈。
各部门管理制度 篇六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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